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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义县落实五项补助促进全县生态扶贫开展

时间:2019-03-08 18:35 浏览:

    以持续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安义县人民政府印发《安义县生态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工程项目,落实生态补偿扶贫,不断健全财政补助投入机制,推动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成效。
    一、落实人工造林补助
    一是造林补贴项目。通过将造林年度在一年以内,连片面积不小于1亩,未列入国家营造林工程项目的一般造林纳入造林补贴范围,提高各造林主体造林积极性,增加贫困户造林劳务收入和造林收益,不断扩大我县森林总量。二是防护林工程造林项目。通过在境内重点生态区域营造防护林,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造林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进一步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二、落实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项目
    对境内郁闭度0.3以下(含0.3)或亩均蓄积量3立方米以下的林分实施更新改造;对水土流失严重、城镇周边等重点区域郁闭度小于0.5、林木生长不良、分布不均的乔木林分实施补植改造;对集体或个人所有商品林中经营不当的林分实施抚育改造;进一步提升全县森林质量。
    三、落实封山育林补助
    以实施防护林封山育林补助项目为重点,在全县选定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域,实行严格保护措施,进行封山育林,将具备一定条件的贫困群众山场优先纳入补偿范围。
    四、落实森林抚育补助
    以科学经营为指导,以森林资源“双增长”、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全县范围内集体和林农个人所有的人工中幼林为实施主体,开展中幼龄林抚育。优先安排贫困户山场列入抚育实施范围,增加贫困群众劳务、经营收入,调整林分结构,改善森林卫生状况,加快林木生长,增强抗灾能力,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五、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继续落实好全县15.71万亩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确保落实到户到人。
    安义县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集资金,在有效整合各项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名类社会投资主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形式,参与生态扶贫工程建设。并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生态扶贫工作协同机制,落实具体负责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生态保护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县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