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塘水库承包养殖管理,改善水环境质量,乔乐乡全面启动山塘水库承包养殖管理整治工作。 一是上门宣传做好解释工作,向养殖户宣传养殖污染的危害性,进一步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提高整改的自觉性。 二是咨询法律顾问,对于承包养殖合同已到期的山塘水库,由承包方及时收回承包权,一律不再对外承包;对于承包养殖合同未到期的山塘水库,按程序提前终止山塘水库承包养殖权;未提前收回的山塘水库,由承包方加强管理,督促承包户签订承诺书,明确禁止化肥、农药(渔用药)和其他造成水体污染的农业投入品进行养殖,只能采取“人放天养”。 三是各部门加强联动,全力配合,针对违规养殖的养殖户,分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故意拖延、逾期整改不到位、不配合工作的养殖户,将对其采取“环保追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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