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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直播拖欠主播“礼物钱” 西安一文化公司申请执行限制王思聪消费

时间:2020-01-07 00:19 浏览:

华商报讯(记者 田睿)因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发布3份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实际控股人王思聪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1月22日,华商报记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到,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向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3份限制消费令,执行申请人分别为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

  其中一份限制消费令显示,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于今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及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来源:-华商报

11月22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吉先生,他说,公司之前与熊猫直播平台有合作,会向平台提供艺人、主播,在直播期间,熊猫直播平台用户会充值为主播刷礼物,但平台一直拖欠主播“礼物钱”。今年4月,该公司与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联合起诉了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熊猫平台一共拖欠3家公司100万元左右,其他案情不便透露。

  记者在天眼查上查到,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的项目品牌为熊猫直播,经营状态为存续,王思聪为公司董事长、最终受益人,司法风险中显示开庭公告有134个,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的民事案件案号一致,案由均为服务合同纠纷。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