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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男子借款5万未还款 执行3头猪、45只羊以物抵债双方和解

时间:2021-06-06 02:21 浏览:

近日,榆林市榆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在异地执行过程中,拓宽执行方式,通过执行3头猪、45只羊以物抵债促使双方和解,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年,被执行人刘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利息,到了还款期限后,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款。申请人将被执行人诉至榆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偿还本金及利息。之后,被执行人一直规避执行,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日前,执行法官郑硕驱车数百里,前往内蒙乌审旗拘传被执行人。通过线上线下财产调查,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在现场与其交谈时获悉,被执行人已到花甲之年,子女在外,独自生活,家庭生活困难,仅靠养猪、养羊维持生计。执行法官郑硕想到猪羊肉都有市场价,何不用来进行抵债。但执行活猪羊这一方式在执行中是相对少见的,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但思路决定出路,法官抱着一线希望,通过深入被执行人牲畜圈舍进行调查,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沉思许久后,说道:“欠钱终究要还,我同意以猪羊抵债。”申请人也最终表示同意执行活猪羊。

由于活猪羊具有特殊性,在执行前,郑硕法官反复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确保猪的健康、体重、价格等情况适宜。根据市价,最终确定被执行人用自己饲养的肥猪3头、羊45只,抵顶申请人5万余元的债权。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 火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