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国内新闻 >

因疫情取消的婚宴“定金”能不能退?西安未央法院审结一起纠纷案

时间:2021-09-08 00:56 浏览:

  在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下,为加强聚餐活动管控,不论是新人亦或是酒店,取消婚宴已成为必须承担的防疫责任。可是,因此引发的损失,该怎么办?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法官吕艳用时10天审结了一起因疫情引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2020年1月,原告王某与被告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婚宴合同,并支付定金3.5万元。后因疫情影响,婚宴无法举行,双方就退还定金事宜发生争议。

  2021年1月12日,原告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被告全额退还定金。

  法官了解到,在提起诉讼前,双方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过调解,原告要求必须退还全部定金,而被告则认为应扣除其损失1万元,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达成调解协议。考虑到这一情况,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1年3月21日前退还原告3.4万元。

  法官说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案中,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原告婚宴无法举行,双方虽进行过多次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新协议,考虑到婚宴的特殊性,原告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享有法定解除权。

  法官提醒:因疫情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积极协商,若能达成新的合意,则可以签订新的合同代替原合同。若无法形成新的合意,则应及时解除合同,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在疫情面前,愿所有人都担起责任,携起手来,共克时艰。

  华商报记者 宁军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