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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职称制度改革:农民和自由职业者均可评职称

时间:2019-01-27 09:03 浏览:

南昌新闻讯 6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今日,江西出台关于深化职称改革和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两个通知。据悉,江西对职称申报人员要求放宽,今年起新型职业农民和自由职业者均可以申报职称;今后全省高级职称和省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流程,相应纸质职称证书也将退出历史舞台。此外,单位编外人员评职称也将由所在单位申报,实现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同等对待。

新型职业农民及自由职业者可评职称 门槛降低

通知指出职称申报全覆盖,解决“谁参评”问题。文件明确规定,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职称评审。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同时,不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人事档案托管在我省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我省参加职称评审。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新型职业农民可以评职称。新型职业农民可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人社部门畅通其职称申报渠道,并且门槛降低,修订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建立适用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职称评价体系,打破了“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论,强化了业绩导向,更加注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今年起,自由撰稿人(作家)、演员、摄影师、艺术家、设计、会计、顾问等自由职业者也可以评职称,申报者可直接到属地人社部门申报职称。

此外,技工院校毕业生参照大中专毕业生评职称。

需要注意的是,原来单位有编的人员从单位申报职称,编外或人事代理人员从人才市场申报,让人感觉身份的差异。今年,评审工作通知明确规定都从单位申报,由单位创建他们账户。编内人员与编外人员同等对待。

品德、能力、成果放在职称评价条件前列

我省今年着手对各职称系列的评价标准进行修订,要求各职称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领域特点和行业发展需求,尽快修订本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年底前完成修订工作。

在职称评审条件上,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始终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在能力方面,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此外,注重考核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横向课题以及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等评价指标的权重,将项目报告、工程方案、教案、病案等纳入评价指标,将科研成果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克服唯学历倾向。鼓励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工地、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建功立业。让称职的人评上职称。

从2018年起,除“以考代评”外,所有初级职称全部实行考核认定,不再进行评委会评审。

纸质申报材料取消 职称网上申报

从2018年起,省人社厅不再集中受理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纸质申报材料,改由各高评会组建单位直接受理。

今年起,全省高级职称和省直中级职称申报评审使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实行职称网上申报、审查、评审、发证、查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评审表,并提供职称证书网上免费查询验证服务。

评聘结合、评聘分开共存

今年将对职称评聘模式改革,由过去的评聘分开模式转变到评聘结合、评聘分开共存模式。

评聘结合符合因事择人、人岗匹配的原则,但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容易造成符合条件者评不上职称、地区单位之间不平衡等现象。评聘分开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参加评审,有利于提高职称的通用性,但容易造成评价使用“两张皮”等问题。中央和省里的职称改革意见都明确事业单位评聘结合,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企业单位评聘分开。(全媒体记者 徐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