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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好消息! 这六大领域必须为员工买工伤保险

时间:2019-02-14 02:40 浏览:

    南昌讯 记者焦俊杰报道:近日,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启动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谁可以参保?

    运输等行业建设施工项目职工和农民工

    根据《通知》要求,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等行业建设施工企业,均应按照《社会保险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和参加工程项目建设的农民工等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怎样参保?

    根据岗位是否相对固定来判断

    《通知》要求,针对建设施工企业跨地区施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建设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设项目使用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此外,建设施工企业实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项目所在地即为工伤保险参保地,对于跨县(市、区)的项目,统一在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对于跨设区市的项目,可选择任一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

    《通知》要求,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认真及时办理参保手续,不得推诿扯皮。

    费用咋算?

    三种方式任选

    记者了解到,建设项目可从以下三种缴费计算办法中任选一种:

    一是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可以项目或标段为单位,按照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价)的0.1%参保缴费。

    二是对人工成本占比较低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人工成本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

    三是对于难以确定直接人工成本的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再乘以预计用工人数作为预计人工成本,再乘以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方式计算工伤保险费。如动态实名制人数大于预计用工人数时,要按照动态实名制人数重新计算人工成本,由建设项目补缴超出的工伤保险费用。

    参保费用哪来?

    建设单位单独列支

    据了解,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按照劳动雇佣关系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怎么监管?

    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不得开工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项目和标段,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即时补办参加工伤保险手续,杜绝“未参保,先开工”甚至“只施工,不参保”现象。

    此外,实行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