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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出台 每年开展一次考核

时间:2019-02-27 05:46 浏览:

本报讯 (记者郑荣林 实习生郭洋玲)记者8月24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每年开展一次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县政府领导干部实绩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什么?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都囊括其中。考核突出重点、奖惩并重的原则,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分别奖励200亩和12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设区市和县(市、区),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