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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站好“护学岗” 温情执法保平安

时间:2019-10-21 03:56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方子健 实习生徐佳一报道:“请您把车停好,别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小朋友,警察叔叔带你们过斑马线。”5月17日上午7点40分,上饶市第十小学门口车水马龙、人头攒动,似乎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但细心的市民发现,维持交通秩序的民警比过去多了两位。     “人多力量大。”在3位民警的指挥疏导下,这里的交通变得更加有序、畅通、安全。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干部黄彦元便是新增警力中的一名。他还有一个身份:饶城锦绣路“路长”。自创国卫工作开展以来,市交警支队将机关警力下沉,实行扁平化、基层化管理,任命了39个“路长”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重要路口进行包干。“以前是一个民警管一个护学岗或一段路,现在增加到了3个。”黄彦元告诉记者。     据黄彦元介绍,上饶市第十小学紧邻饶城锦绣路,在校师生1000余名,需要至少200个车位,采取分批次即停即走的通行方式,才能满足停车需求。然而,该路段由于城区整体规划要求,不允许施划车位,而与之邻近的婺源路只施划了90多个车位。加上每天许多家长驾车接送孩子时段和上下班高峰期叠加,造成瞬时交通流猛涨、车辆拥堵、秩序混乱等问题。     为破解拥堵难题,民警们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加强学校门前道路的交通指挥疏导;积极和学校沟通,结合教学实际,采取错时放学方式,让低中高年级间隔10到20分钟分批次放学;以劝导纠正为主、执法处罚为辅,劝导前来接送学生的私家车、电动车规范有序停放,严纠严查违停、逆行、超员、不按指挥手势通行,以及两轮电动车无牌、超标、加装遮阳伞或太阳罩等违法行为;坚持人性化执法,允许并引导接送车辆在路边临时停放,不予抄牌,努力打造师生通行的“绿色通道”。     交警部门提醒,接送车辆要靠路边顺向单排临时停放,不能超过上学或放学时间段,否则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规定,民警将依据该法第93条第2款,给予其罚款150元、不记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