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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金融十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19 02:44 浏览:

    本报讯 记者徐芸报道:2月15日,我市金融系统出台了《关于上饶金融“战疫情·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坚决做到银行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向社会公众传递银行业提振经济的坚定决心。   “疫情防控是当前头等大事,复工复产又是重中之重,在二者的兼顾与平衡之间,人民银行的政策工具箱中储备了一些‘弹药’,现在正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邓建军对“金融十条”作了详细解读:

  ——运用央行专项再贷款,重点保障我市1家国家级、23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要求承接央行专项再贷款的江西银行、九江银行上饶分行,主动与24家重点企业对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以快速度、低利率满足重点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做到应贷尽贷。这些贷款,可享受中央财政贴息50%,省财政贴息25%,市、县受益财政贴息25%,等于企业不用承担一分钱的利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全力支持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对全市复工复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企业等,建立市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库。要求银行主动对接,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无还本续贷占比,增加应急信贷授信额度,开通贷款审批“绿色通道”,随到随批。同时,鼓励广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注册、登录江西省小微客户融资服务平台、“一站式”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线上提交贷款需求。

  ——实施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我市企业复工生产。凡我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开工、企业复工复产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和涉农、扶贫贷款,均可向当地人民银行申请同等额度的支农、扶贫、支小再贷款,人民银行在机构授信额度内实行“随到随办”。同时,人民银行创设再贴现“驰援急通车”快捷服务,对重点企业商业汇票实行“见票即办、一次办结”,原则上不对贴现企业类型、贴现利率、单张票据金额等设置限制。

  “金融十条”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原则上期限不超过1年,市财政将继续给予贴息支持;贷款包括信用卡透支未能及时还款、或未按时完成展期手续的免于信用惩戒;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医学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可进行征信异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