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湾里旅游文化品牌,弥补我区在开展音乐节、风筝节、啤酒节等旅游节庆赛事活动方面无注册商标可用的尴尬局面,区市管局于2017年5月14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梅岭伶伦”和“梅岭洪崖”三大类三件商标注册。经过一年的审定核准,于2018年7月2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给的商标注册证。注册的商标可用于:综艺表演;假日野营娱乐;健身俱乐部;组织表演;娱乐服务;观光旅游运输服务;旅行预订;商品包装;安排游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