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当前位置 : 主页 > 南昌新闻 >

南昌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时间:2019-04-16 01:11 浏览:

  为进一步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我县全面推动由各级党政领导担任林长、全面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一是分级设立林长。县级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乡镇(管委会)设立林长和副林长,村(社区)居委会设立林长和副林长;二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县、乡镇(管委会)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三是明确责任区域。县级林长责任区域以乡镇(管委会)为单位,乡级林长责任区域以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村级林长责任区域以山头地块为单位。2019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南昌县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四项配套制度,明确了各乡镇(管委会)林长制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