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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个人不分类投放垃圾 拒不改正拟最高罚款200元

时间:2020-04-05 03:12 浏览:

    本报南昌讯 /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涂文华报道:近日,南昌市公开征集《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意见稿中提到,未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条例规定的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最高重罚十万元。意见稿公布后,大部分市民表示支持,同时对目前垃圾中转过程中存在的垃圾混运现象表示疑虑。

    单位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拒不改正最高罚款五千元

    意见稿规定,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意见稿中提到,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收集、运输的单位,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希望垃圾收集运输也能做到分类

    4月2日下午,记者在东湖区聆江花园小区看到,目前该小区已有不少垃圾分类投放设备,还放置了分类垃圾桶,但里面还是有一些被混投的垃圾。小区居民冯先生表示,非常支持该项拟颁布的地方性法规,若在清运和处理过程中,能实现分类,再加上强制性处罚措施,市民自然更会分类投放垃圾。

    随后,记者在东湖区文教路口垃圾中转站看到,不少环卫车运输的垃圾还是以混运为主,工作人员只是简单清理出可回收物。

    在该中转站后面有家东湖区大件垃圾破碎中心,工作人员把环卫工人、各社区送来的沙发、床、柜子等大件垃圾放置到传送带上,开始破碎工作。记者从系统的监控画面中看到,大件垃圾在滚轴的碾压下破碎,会自动筛选出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其他破碎物则会直接装入其他垃圾压缩运输车。

    工作人员介绍,废旧家具破碎后,木质材料送木材厂再次利用或焚烧发电,这样既解决了大件垃圾处理难、运输难等问题,也让它们物尽其用,“变废为宝”。

    已启动打造26个分类示范片区 配备四种类别垃圾转运车辆

    据南昌市城管局垃圾分类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万德华介绍,南昌市148个垃圾转运站正在准备进行逐步改造,东湖区大件垃圾破碎中心就是其中一个。

    目前,南昌市启动了26个以街道为单位的分类示范片区进行整体打造,分类收集转运车实行专车运营,配备四种类别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车辆共计1466辆,垃圾分类督导员共计4764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队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