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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罗车管所工作人员态度差

时间:2020-06-19 01:10 浏览:

  截至6月11日17时,大江网《百姓之声》栏目组收到抚州市、宜春市、南昌市等地有关部门的回应。其中,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丰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回应了百姓反映的问题。《百姓之声》栏目组对积极回复百姓诉求的单位表示感谢。

  下罗车管所工作人员态度差

  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已在全所通报批评并开展文明礼仪培训

  网友反映:我因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第一次未通过,6月5日上午来到南昌下罗车管所向相关工作人员询问后续情况,因未理解工作人员的解答,再次询问后,其态度变得较为恶劣。

  记者跑腿:南昌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回应,经查,情况属实。已在全所民警大会上通报批评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并开展文明礼仪培训,要求窗口人员接待群众做到使用文明用语、耐心细致,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抚州超标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为何被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路面执法难以确定属性,故统一规范在二轮车道内行驶

  网友反映:我是一名抚州市民,我的超标电动车挂的是临时牌照,近日在金巢大道行驶时,交警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为由开具罚单,此前有消息称,一辆挂临牌的超标电动车,车主酒后骑车被抓,以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请问这类超标电动车以什么标准界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记者跑腿: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回应,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2019年开始对超标电动车、非机动车进行挂牌管理,超标电动车悬挂抚州临时电动车号牌(有效期三年)。在日常路面执法中,由于条件所限,无法确定超标电动车属性,所以统一规范车辆在二轮车道内行驶。如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发生交通事故时,需对其车辆进行鉴定,根据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作出相应处罚。

  (/江西头条新闻客户端记者谢凌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