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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污染源普查: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

时间:2021-06-30 00:06 浏览:

  10月1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

  西安、宝鸡、汉中、榆林、咸阳

  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最多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为成果总结与开发阶段。

  本次普查,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截止2017年底,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554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8380个,生活源2634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9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22个。其中,西安、宝鸡、汉中、榆林、咸阳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排名全省前5位,5市的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8.4%。

  渭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是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主要来源

  本次普查,掌握了各类污染源的排放情况。截止2017年底,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9.54万吨,氨氮1.64万吨,总氮4.96万吨,总磷0.44万吨,动植物油0.67万吨,石油类145.34吨。从普查情况看,全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水资源排放强度平均为长江流域(陕西段)的2.73倍和8.21倍,渭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黄河流域(陕西段)排放总量的70%以上,是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的主要来源,与陕西省实际水质情况基本吻合。

  普查结果显示,关中地区企业数量最多,以小微企业为主,移动源和生活源排放占比较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4.86%和59.89%;陕北地区污染排放以工业为主,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的55.59%和46.48%;陕南地区各污染物排放量占比较小,均在10%-15%之间,普查结果与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相符。全省固体废物的情况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29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0.49亿吨,处置量0.61亿吨。

  绘制了4.7万余个污染源分布图

  普查成果已应用于蓝天保卫战等

  目前已及时开发应用了普查成果。普查中,本着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以各阶段普查数据为基础,自立18个研究课题,编写刊物《普查与决策》6期,对全省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排污口、移动源等提出管控建议,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出决策建议;以榆林市为试点开展了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分析研究,以延河为试点开发了入河排污口智能识别监管系统,以各类污染源相关信息、数据为依据,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的污染源空间分布图,印制了《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图集》。

  普查成果已应用于蓝天保卫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排污许可证发放、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三线一单”、“一市一策”、“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中。在研判环境形势、加强污染源监管、防控环境风险、支撑环境管理决策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