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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时间:2019-12-18 04:29 浏览:

    本报讯 (记者钟端浪)中医药工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据记者了解,相关文件《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日前在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获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编制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拟定中医药发展和管理政策措施;参与制定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等。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中医药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问题。

    《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