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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仲裁委: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服务事项这样办

时间:2020-03-31 03:04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济南仲裁委员会现就有关仲裁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向我会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等事项,请优先选择济南仲裁网上立案系统或延后至疫情解除之后办理,尽量避免防控期间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出行,降低风险。
  二、当事人、仲裁代理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参加开庭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四十一条及《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本会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疫情防控期间,济南仲裁委将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工作,部分案件因采取延期开庭等相关措施受到影响、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四、如有问题,请咨询:
  语音自助服务82023333;
  立案保全执行82095723;
  来信来访事项82095789;
  办案秘书张文卓82095735;
  办案秘书耿笑青82095721;
  办案秘书韩雅雯82095731
  办案秘书戴克、郑云山82095740;
  办案秘书刁鹏、马敏82095745;
  办案秘书吴鹏、刘守菊82095755;
  办案秘书赵文文、刘玮82095750;
  办案秘书张垣熙、栾林昊82095769;
  办案秘书孙继燕、张永辉82095772;
  办案秘书郭雨田、曹润东82095790;
  办案秘书张雅丽、卢淑贤82095720。


  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